按照国际的惯例,应该按评估值来征税。这样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房地产的价值和纳税人的承受能力,也有利于解决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问题。
王力介绍说,在不动产方面,中国现行税制内外税制不统一,房和地分设税种,计税依据不合理,税基比较窄。此外,还存地产征收的其他费用比较多等问题。
去年,中国对房地产的税收政策做了调整。从二00五年六月起,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,销售的时按照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。
这一政策的出台,曾引起了中国房地产业的“地震”。上海等房地产价格较高的地区,房价一度出现下跌。不少炒楼盘者,不敢再跟进市场。
对此,王力没有表示今年还将做出何种具体政策上的调整。他只是表示,税务部门将落实关于房地产的各项税收政策。同时按照一体化管理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的税收征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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